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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rts必一:苏州:以张家港市、常熟市钢铁产业集群等为依托高水平

发布时间:2024-09-08 09:23:50 来源:必一sport网页版登录 作者:b体育官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2〕88号)、《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委发〔2022〕7号)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紧围绕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市委“统筹谋划、节约优先、防范风险、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稳步扎实推进碳达峰各项工作,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结构,推动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为全国碳达峰提供试点示范。

  科学统筹、重点突破。加强全局统筹、战略谋划,系统高效实施总体实施方案,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达峰。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加强针对性施策,推动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动企业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市场,提高节能降碳效率。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制度供给,健全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碳达峰行动。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大力传承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不断增强改革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着力破除制约绿色低碳发展的机制障碍。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关键技术突破,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科学评估和防范化解绿色低碳转型对产业链、开放型经济的影响与风险。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稳妥有序开展碳达峰行动,确保安全降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美丽苏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有序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林木覆盖率达到20.56%,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现代化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基本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全面建成美丽江苏标杆城市。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顺利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目标,为实现碳中和提供强有力支撑。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工业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绿色低碳城乡建设行动、交通运输低碳发展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共建行动、内外联动交流合作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方向,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聚焦钢铁、化工、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煤电、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以能耗强度控制为约束,合理控制能耗总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建立健全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提升能耗准入标准,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鼓励各地区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能效专项监察,细化分解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控和监督考核。积极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对能源消耗占比高的钢铁、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切实依规做好项目的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确保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达到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由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组成的“1030”产业体系,打造形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4个万亿级主导产业,全力打造高水平创新集群,加快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培育未来产业。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加快工业电气化技术规模化应用。加快建立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为主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50项,保持全省领先。加速布局数字经济“新赛道”“主赛道”,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支持张家港市深化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规上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48%和55%以上。(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进一步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切实控制钢铁产能,推动全市钢铁冶炼行业能耗、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完善钢铁绿色低碳转型价值链,以张家港市、常熟市钢铁产业集群等为依托,高水平、高标准打造特色精品钢材基地,重点发展低碳冶金、氢能冶炼、固废资源化利用、钢化联产等产业。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能源与钢铁生产深度融合,构建“低碳能源+钢铁”产业共同体。开展钢铁行业智能制造行动计划,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生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加强对氢能冶炼、非高炉炼铁及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鼓励先进电炉短流程适度稳步发展。开展废钢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充分发挥化工园区的产业载体功能,鼓励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推动产业集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实现行业资源有效配置。依托全市5家化工园区,积极培育发展原料依赖度低、资源约束性小、环境友好、附加值高的化工新材料和高端新领域精细化工项目。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改,采用高效节能单元工艺和设备,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提升煤炭、电力等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其他行业碳达峰。巩固去产能成果,严格产能置换,防止新增过剩产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纺织行业企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改造、节水改造、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改造。充分发挥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纺织基础优势,依托国家级先进功能纤维中心,加大对功能纤维新材料、高端用纤维材料及纺织品、前沿纤维新材料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加强无水印染等高端后整理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鼓励纺织企业优先使用绿色纤维原料,提高再生纤维的替代使用比例,有序推进生物基纤维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统筹推进建材产业结构与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逐步提高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加快全氧、富氧、电熔等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应用,重点推广水泥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低阻旋风预热器、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等节能降碳装备。鼓励研发推广新型胶凝材料技术、低碳混凝土技术以及低碳水泥、高性能混凝土等低碳建材新产品。(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有序衔接好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下降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达620万千瓦,在确保安全保供的前提下,推动清洁电量占比逐步提升。光伏方面,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利用协同并举,推进“光伏+”综合利用。推动大型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工厂厂房等试点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50万千瓦。氢能方面,因地制宜加快氢能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氢能全链条发展。其他方面,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农林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建设,开展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的研究。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65万千瓦。稳步推进多能互补及非电化利用项目,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地源热泵等,提升分散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区外清洁电力受进能力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支撑性电源和电网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引入苏北沿海风电。到2025年,区外电力受进能力提升至2500万千瓦。(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苏州供电公司、能源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进一步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支持“先立后改”清洁高效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坚决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和燃煤供热锅炉,依法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关停或转公用。强化对燃煤电厂的能耗和排放监控,推进火电行业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强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55%。(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控制油气消费。控制石油消费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